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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须知
发布时间:2018-01-12 来源:阜阳乡镇企业中专学校 浏览:3018 次

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须知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目前已经建立了以免学费、国家助学金为主,地方政府、学校和社会资助等为补充的学生资助制度。具体资助内容如下:

1.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中央与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我省大别山区连片特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助学金范围。

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申请程序: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评定,按月发放。学校应将《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指南》随同入学申请书一并寄发给录取的新生,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材料。申请提交后,学校应根据《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受理学生的申请,组织班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学生资助领导小组进行三级评审认定,三级评审认定通过后,并在班级和学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方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发放形式:国家助学金通过中职学生资助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学校或资助管理中心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资助专用卡”,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资助卡后方可使用。任何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以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中职资助卡的使用:凡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学生均可使用中职资助卡。中职资助卡是借记卡,不能透支使用,办理时免收开卡手续(工本)费,自开卡之日起三年内享受免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的优惠。资助卡的使用原则是“一人一卡、集中申领、本人激活”。“一人一卡”即每位受助学生只能办理一张资助卡,学校要对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重复办理,严禁为不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申办资助卡;“集中申领”即学校收集整理受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审核同意材料,向发卡银行提出申请,由发卡银行统一办理后负责分发给学生,学校应在三个月内将受助学生签字的卡片领用清单交发卡行和留档备查,资助卡遗失或损坏需要补办时,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去发卡银行网点办理挂失或补换卡手续,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资助卡,严禁学校及学校工作人员提取资助卡内的资金;“本人激活”即资助卡必须由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到发卡银行网点柜台激活后方可使用,严禁发卡银行违规批量激活资助卡。

2.中职学校国家免学费政策。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学生,艺术类其他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3.中职学校地方扩面免学费政策。2016年秋季开始,阜阳市中职学校实行全部免学费,即对各类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实行全部免除学费政策,未能享受到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在校生由各级政府出资,按照国家免学费的标准给予免除学费。享受地方扩面免学费政策的学生需要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校内学生资助制度。中职学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不少于5%,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地方政府生活补助。在阜阳市市直及所辖县(市、区)就读中职学校的阜阳户籍的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在享受本学段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生源地,由县(市、区)财政按按每人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阜阳户籍的残疾学生及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

资助流程:每学年申报一次,按学期发放,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资金拨付日期为10月30日前和4月30日前。开学20个工作日内,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填写《阜阳市残疾学生救助申请表》或《阜阳市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救助申请表》,同时残疾学生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材料;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在校子女需提供家庭户口本或身份证、父母一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材料,以学校为单位向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报(申报时学校须提交“申请表”和“汇总表”),经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和当地残联共同审核同意后,由当地教育、财政部门参照国家助学金或寄宿生生活补助发放流程,分学期向受助学生或受助残疾人家庭打卡发放补助金。户籍不属于学校所在地的残疾学生或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报。

6.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其家庭可在户籍所在地享受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申报流程可咨询户籍所在地乡镇。

7.其他资助。

①顶岗实习。安排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②其他措施。各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或捐赠资金等,设立的资助项目;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③“绿色通道”。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中职学校按照上级要求,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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