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3 来源:阜阳乡镇企业中专学校 浏览:1955 次
各部门 :
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提升办学水平,根据《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函〔2021〕35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 “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我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包括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职函〔2021〕35号)文件
三、认定程序
1、教师申报和学校初审
申报教师认真填报《阜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和相应的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到学校进行审核。并于12月10日前报区教育局审核。
00001. 区教育局认定
合格材料报区教育局审查并认定。区教育局于12月14日前完成审核认定,于12月16日前报市教育局。
特此通知。
附件:《阜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阜阳乡镇企业中专学校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