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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乡镇企业中专学校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3-20 来源:阜阳乡镇企业中专学校 浏览:2755 次

一、 实训课教师岗位职责

1、进行实训教学内容的讲解、指导和辅导工作,负责实训教学环节和内容的安排。正确、熟练地使用各种器材设备,熟悉器材设备的性能,能在实训过程中排除常见的故障。

2、在实训过程中耐心指导学生,不得做与本实训项目无关的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室,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操作错误及维持课堂纪律培养学生良好的实训习惯,加强实训教学过程中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保障实训过程中的安全。

3、负责学生的实训报告或作业的批改,负责实训课程的考核和成绩登记。

  4、更新实训教学内容和方法,研究和改进实训项目内容,教师有责任参加实训室的建设,开设新的实训项目,编写实训讲义和指导书。

5、任课老师每次上课时,必须提前到达实训室,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实训室。

6、实训后促学生整理实训设备和操作现场,认真填写实训室使用登记表

7、在完成实训教学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8、实训室中的一切物品,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违者将严肃处理如需借用,先向学校或实训室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用。

二、实训课学生管理制度

1、进入实训室前,学生应预习本实训的内容,明确实训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并携带好实训所需的自备用品。

  2、学生进入实训室后,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3、学生衣着整齐、大方。不准将零食带入实训室,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杂物,不乱涂乱写,保持实训室的整洁、卫生。

4、学生进入实训室后,要清点各自的实训用品有无缺损,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教师联系,调整器材。

5、在做带电类实训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原则,绝不能马虎,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6、服从教师的安排,不随便走动,不随意玩弄实训器材,不准擅自调换或拆卸实训器材,以免造成意外损失。

  7、在整个实训过程中,要认真、细致,严格按照实训步骤和操作规程进行。在使用较贵重的、精密的器材时,必须更加小心谨慎,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切勿鲁莽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事故,违者后果自负。

  8、保护国家财产,爱护公共财物及公共设施,杜绝人为的损坏,如发现,将追究其责任,从严处理。

9、在实训过程中,如有损坏器材,应立即报告教师,并及时办理登记、报废手续。视原因确定赔偿标准及处理意见。

10、实训室中的一切物品,未经教师的许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带走,违者将严肃处理。

11、在实训过程中,学生应认真填写好各类实训报告及实训室的各类表格。

  12、实训结束后,将所用的实训物品再次清点、整理好,放回原处。

  13、在离开实训室时,应将实训室打扫干净,关好门、窗,认真做好安全工作。

、赔偿制度

  为了防止实训设备及器材的遗缺失和损坏,以保证实训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赔偿制度。

  1、教学设备及器材,因本身质量原因而造成损坏的,免于赔偿。

  2、教学设备及器材,因操作者使用不慎而损坏或遗失的,可酌情赔偿。

3、教学设备及器材,因操作者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损坏的,则照价赔偿。

4、故意损坏教学设备及实训室其他物品的,要加倍赔偿。

  5、凡借用的教学设备及器材,在归还时如有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6、赔偿办法:由实训室负责人审核后填写“损坏器材赔偿单”,然后由损坏器材者签名,经校领导批准,再由实训室负责人收款后统一上交学校财务部门。

 

【部门保存】

物品损坏、丢失赔偿单

年  月

赔偿人姓名

 

物品

 

赔偿金额

 

赔偿原因

 

赔偿人签字

 

实训室负责人签字

 

长签字

 

 

 

                                     

 

【财务保存】

物品损坏、丢失赔偿单

年  月  日

赔偿人姓名

 

物品

 

赔偿金额

 

赔偿原因

 

赔偿人签字

 

实训室负责人签字

 

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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